證券代碼:600117 證券簡稱:西寧特鋼 公告編號:臨2024-075
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的一致行動人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、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l大股東之一致行動人持股的基本情況: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西寧特鋼”)持股5%以上股東西部礦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西礦集團”)及其一致行動人共計持有公司股份393,020,571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12.0739%。上述股份來源為公司執(zhí)行司法重整,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,法院裁定的無限售條件流通股。
l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:西礦集團的一致行動人西部礦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西礦股份”)、西藏玉龍銅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玉龍銅業(yè)”)和青海鴻豐偉業(yè)礦產投資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鴻豐偉業(yè)”)三家股東因西礦集團管理需要,對內部持股平臺所持股票作出小幅調整,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進行,在任意連續(xù)90日內,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累計3,953,524股(約占公司總股本的 0.1215%)。在集中競價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發(fā)生送紅股、轉增股本、增發(fā)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權、除息事項的,將相應調整減持股份計劃。
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西礦集團出具的《西部礦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一致行動人西部礦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、青海鴻豐偉業(yè)礦產投資有限公司、西藏玉龍銅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減持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》,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股東名稱 | 股東身份 | 持股數量(股) | 持股比例 |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 |
西礦股份 | 5%以下股東 | 987,316 | 0.0303% | 司法劃轉取得:987,316股 |
玉龍銅業(yè) | 5%以下股東 | 1,486,752 | 0.0457% | 司法劃轉取得:1,486,752股 |
鴻豐偉業(yè) | 5%以下股東 | 1,479,456 | 0.0455% | 司法劃轉取得:1,479,456股 |
注:因執(zhí)行《西寧特鋼重整計劃》、《礦冶科技重整計劃》及《西鋼集團重整計劃》,導致上述股東持有公司股份。按照西寧中院裁定確認的債權情況,上述股東根據其所持債權分別受領對應償債資源后,上述三家股東合計持有西寧特鋼股份3,953,524股,占西寧特鋼總股本的0.1215%。
股東名稱 | 持股數量(股) | 持股比例 | 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 | |
第一組
| 西礦股份 | 987,316 | 0.0303% | 西礦集團直接持股西礦股份30.26%股權,系西礦股份的控股股東。 |
玉龍銅業(yè) | 1,486,752 | 0.0457% | 西礦集團通過西礦股份間接持有玉龍銅業(yè)58%股權。 | |
鴻豐偉業(yè) | 1,479,456 | 0.0455% | 西礦股份通過持股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西礦資源開發(fā)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鴻豐偉業(yè)80%股權。 | |
合計 | 3,953,524 | 0.1215% | — |
注:西礦集團直接持股西礦股份31.00%股權,系西礦股份的控股股東;西礦集團通過控股子公司西礦股份間接持有玉龍銅業(yè)58.00%股權;西礦股份通過持股100%的子公司格爾木西礦資源開發(fā)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鴻豐偉業(yè)80.00%股權。根據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西礦集團、西礦股份、玉龍銅業(yè)、鴻豐偉業(yè)構成一致行動人。
股東名稱 | 計劃減持數量(股) | 計劃減持比例 | 減持方式 | 競價交易減持期間 | 減持合理價格區(qū)間 | 擬減持股份來源 | 擬減持原因 |
西礦股份 | 不超過:987316股 | 不超過:0.0303% | 競價交易減持, 不超過:987316股 | 2024/11/21~2025/2/18 | 按市場價格 | 因執(zhí)行重整計劃,所持債權受領對應償債資源后持有公司股份 | 自身管理需要調整 |
玉龍銅業(yè) | 不超過:1486752股 | 不超過:0.0457% | 競價交易減持, 不超過:1486752股 | 2024/11/21~2025/2/18 | 按市場價格 | 因執(zhí)行重整計劃,所持債權受領對應償債資源后持有公司股份 | 自身管理需要調整 |
鴻豐偉業(yè) | 不超過:1479456股 | 不超過:0.0455% | 競價交易減持, 不超過:1479456股 | 2024/11/21~2025/2/18 | 按市場價格 | 因執(zhí)行重整計劃,所持債權受領對應償債資源后持有公司股份 | 自身管理需要調整 |
預披露期間,若公司股票發(fā)生停牌情形的,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。
無
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、中國證監(jiān)會《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(jiān)管指引第15號——股東及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》等法律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和規(guī)范性文件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存在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。
特此公告。
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4年10月29日